乐高公司创办于丹麦,至今已有85年的发展历史。商标“LEGO”的使用是从1932年开始,其语来自丹麦语“LEg GOdt”,意为“play well”(玩得快乐),并且该名字首先迅速成为乐高公司在Billund地区玩具工厂生产的优质玩具的代名词。设计师从乐高企业自身的产品特点出发,设计出生动有趣的公告栏设计。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